四川大学:健全二级纪检组织体系 着力推动监督专责向基层延伸

发布者:jwAdmin发布时间:2025-03-10浏览次数:14

 来源:“廉洁四川”网站     发布时间:2023-07-10   

“学校纪委就是要为二级纪委做好服务支撑保障,你们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问题都可以给我们打电话咨询。学校纪委的工作更需要依靠我们二级纪委一起推进,大家要发挥好贴近监督优势……”四川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四川大学监察专员张卓在召开四川大学第一次二级纪委书记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近年来,四川大学纪委以“明责、赋能、减负、立制”为着力点,持续加强二级纪检组织体系建设,有效提升履职能力,切实推动监督专责向基层延伸。

明责督责,强化履职担当

督促二级纪检组织履职尽责,明晰职责定位是前提。为此,该校纪委聚焦“该做什么”,制定推动二级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若干措施》,围绕督促履行协助职责、指导开展纪律监督、协同开展作风督查、联动开展执纪审查等9个方面制定具体措施,为二级纪委精准履行监督责任指明方向和途径。

四川大学纪委印发《关于推动二级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若干措施(试行)》等制度规定

“《若干措施》的制定,体现了学校纪委工作思路由‘推动二级纪委干’转向‘带着二级纪委干’,在明确职能职责的同时列出举措方法,有助于二级纪委更好履行职责。”张卓介绍道,在明责的基础上,聚焦“做了什么”“做得怎样”,依托述责述廉、调研督查、专项检查等工作机制进行同步督责,持续压实二级纪检组织监督责任。

近两年来,该校纪委通过调研督查和专项监督发现二级纪检组织共性问题22个,个性问题84个;针对发现的问题相关二级纪委书记进行一对一反馈督促整改,二级纪委监督责任持续落地落实。

强基赋能,积极补齐短板

“学院纪委书记、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一些同志纪检业务能力、本领也不足,工作中缩手缩脚、怕出错或者用力过猛。”部分学院二级纪委书记在交流座谈会上提出了相同的工作困惑。

为化解二级纪队伍兼职化与纪检工作专业化之间的矛盾,该校纪委积极加强对二级纪委的纪检干部培训指导,补齐短板弱项、增强履职底气。

比如,结合高校特点和二级纪委监督范围,研究出台了《日常监督工作指南》,将其作为破解不会监督难题的针对性“教材”,并组织开展专题讲解。

“《日常监督工作指南》对我们很有价值,为二级纪委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绘制了‘施工方案’和‘路线图’。”二级纪委书记在拿到日常监督工作指南后纷纷点赞,同时学校纪委组织开展的每次培训都让我们受益匪浅,手把手传授了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经验和方法。

2023年5月,四川大学纪委、国家监委驻四川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开展“深入学习领会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专题培训班。(孔叶摄)

与此同时,学校纪委加强日常指导,建立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指导二级纪委机制;统筹二级纪委纪检干部参与学校纪委监督检查、审查审理工作,强化实战练兵,以干代训,帮助提升业务能力,近两年抽调培养二级纪委同志参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30余次。

增效减负,激发工作活力

针对二级纪委的纪检干部工作头绪多、事务杂的问题学校纪委一手增效、一手减负,切实推动监督全覆盖从“有形”向“有效”转变。

“学校纪委去年对全校36个二级纪检组织实现全覆盖调研指导,深入了解二级纪检组织履职尽责的不足和现实困难逐一研究解决”。张卓介绍,在调研结束后,把二级纪委纪检干部的意见建议分门别类进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比如,根据二级纪检组织工作需要,为其编印纪律规矩教育参考读本、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等学习资料2000余册。同时,在调研中注重挖掘总结二级纪检组织的工作亮点和经验,利用各类会议和网络平台加强宣传交流、促进互学互鉴。

四川大学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国家监委驻四川大学监察专员张卓同志带队实地调研(刘瑞雪摄)

在强化服务保障的同时,充分考虑二级纪检组织实际,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不随意要求填表格、报数据,清理内容相同、作用不大的微信、QQ等工作群,在二级纪检组织日常事务上做好“减法”。

建章立制,促进工作规范

“执纪审查程序严格依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文书格式要规范,不懂的情况向学校纪委咨询。”张卓在指导二级纪委书记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时强调。

该校纪委先后梳理完善二级纪委履职相关制度9个、监督执纪工作流程8项、审批程序5个、常用文书模板19个,汇编成册印发二级纪检组织学习执行,进一步优化二级纪检组织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

同时,督促、指导二级纪委完善二级纪委议事规则和程序,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必须由二级单位纪委全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该校纪委书记、纪委委员、专职纪检干部分别列席二级单位纪委全委会,督促议事规则执行到位。

学校纪委还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该校纪委委员分工联系二级纪检组织、二级纪检组织请示报告等制度,督促二级纪检组织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涉及本单位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重要事项及时向联系纪检监察室请示报告。(作者:沈纪轩周立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