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纪、以案释法
全国疫情防控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集锦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刻,疫情就是命令,责任重于泰山。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学校党委工作要求,严肃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功效,现摘选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部分疫情防控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转发予大家,请广大师生要引以为戒、严以律己,各党总支、部门、学院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有为、主动作为,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典型案例1 西南石油大学南充校区医院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执行不严问题。该院聘用副院长王济良明知自己的2名亲戚已经出现发热症状和肺炎影像学特征,在未报疾控中心的情况下,于2020年1月22日和28日先后将2名亲戚收进校区医院治疗(其中1名人员后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该院院长李涛不听取其他医护人员意见,违规同意收治,且未及时报告情况,引发可能传播疫情的重大风险,致使多名医护人员被隔离观察。2月1日,王济良被免职,解除聘用关系;李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职;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廉洁四川》2020年2月11日发布)
典型案例2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党委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案。2月5日,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协调督导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党委传达落实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6号公告和《关于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节后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不到位,对返佳人数和人员管控情况不清楚,值班制度执行不严格。市纪委监委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刘斌予以诫勉谈话。(《中国新闻网》2020年2月8日发布)
典型案例3 自贡市大安区王某涉嫌在微信朋友圈虚假宣传案。1月29日,大安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王某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中发布“益生菌原浆”动态,王某在朋友圈中声称“益生菌原浆助你:以菌治菌,解决病菌感染!提高免疫力,预防病毒感染!每天50毫升到100毫升益生菌原浆就可以预防新型冠状病,家庭必备品”。在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当前,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的手机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拍照和拍摄取证,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产品有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证明材料,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大安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在进一步的调查中。(《自贡快播报》2020年2月1日发布)
典型案例4 自贡市自流井区统计局四级主任科员陈宇在疫情防控中临阵退缩问题。按照区统计局安排部署,陈宇应于2020年1月28日至2月1日在单位备勤或到社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因担心自身被病毒感染,陈宇心生畏怯、临阵退缩,既不执行备勤任务,也不参与防控工作,在局领导多次电话督促下,仍敷衍塞责、拒不到岗。2月1日,陈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廉洁四川网》2020年2月11日发布)
典型案例5 广安市前锋区广兴镇来龙村党支部书记蒋朝光截留疫情防控物资。2020年1月26日,广兴镇给每个村(社区)统一配发40只医用口罩,用于村(组)干部疫情防控工作。1月26日至28日,蒋朝光未将领取口罩一事告知其他村组干部,除发给村主任1只外,截留39只口罩供个人使用。2月5日,蒋朝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廉洁四川网》2020年2月11日发布)
典型案例6 汤原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务处副主任尹翠萍疫情防控期间值班空岗案。2月2日,汤原县纪委监委在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中发现,尹翠萍责任意识不强,违反工作纪律,在疫情防控期间未按规定的值班时间到校带班,也没有向校领导请假,导致带班空岗。汤原县纪委监委给予尹翠萍党内警告处分。(《中国新闻网》2020年2月8日发布)
典型案例7 甘肃白银宋某某明知警务辅助人员在配合社区进行疫情防控执法,在警务辅助人员表明执法身份的情况下,宋某某仍不听劝告,驾车强行冲关,致警务辅助人员受伤;山东济南邓某某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有关措施,与该公司疫情防控人员发生争执,并殴打疫情防控人员,在公安民警到场后,仍拒不执行,并殴打民警。以上两人均因涉嫌犯妨碍公务罪被立案查处,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四川新闻网》2020年2月9日发布)
典型案例8 2020年2月5日,被告人李某某在家中聚众打麻将。韶关市仁化县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后,即出警到李某某家中处置,说明政府明令禁止在疫情防控期间聚集并劝离。李某某情绪激动,推搡、拉扯并用凳子砸击民警。韶关市仁化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对政府明令禁止的聚集行为置若罔闻,不听劝离,暴力袭警(东方法律网提供),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羊城派》2020年2月13日发布)
典型案例9 四川南充孙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2020年1月20日,湖北武汉市某医院从事护工工作的孙某某随妻子、儿子、儿媳和孙女驾車返回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吉安鎮。1月21日,孙某某在嘉陵区吉安镇3社吃坝坝席,期间接触多人。1月22日,孙某某出现发热咳嗽症状,其儿子开车送其到李渡医院就诊,后孙某某乘坐客车从李渡返回吉安老家,车上接触多人。1月23日上午,孙某某病情恶化,其子开车将其送至南充市中心医院嘉陵院区就诊,医生怀疑其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让其隔离治疗,孙某某不听劝阻悄悄逃离医院,并乘坐客车返回吉安镇,车上接触多人。1月23日14时许,工作人员将孙某某強制隔离治疗。其在被确诊和收治隔离后,仍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轨迹,导致疾控部门无法及时开展防控工作,大量接触人员未找回。现21人被隔离观察,吉安镇2、3、4社三个社区被隔离观察。2月5日,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对孙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一案立案侦察。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察取证。(《人民法治网》2020年2月12日发布)
典型案例10 库某在公共场所未戴口罩不听劝阻,阻碍执行职务。2020年1月28日,库某在公共场所未佩戴口罩,不听劝阻。工作人员在现场对其进行防疫情劝导教育,期间,库某对工作人员进行推搡,拒不配合。在劝阻过程中,其亲属阿某对工作人员进行推搡、辱骂,违反了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库某、阿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网2020年2月9日发布)
大疫当前,军令如山。攻坚决战,必须严守纪律。上述10起疫情防控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给全校师生敲响了警钟——违纪必问责、违法必严惩。希望广大师生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争做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别做疫情防控的添堵人,否则必将受到纪法的严惩!
驻四川轻化工大学纪检监察组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