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理工学院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度民主评议教育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7-11-08浏览次数:0

    根据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纠风办制定的《四川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和部署,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四川理工学院开展2007—2008学年度民主评议教育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着力解决行业不正之风。把教育行风建设作为“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和开展教育惠民资助行动的有效载体,动员全院干部职工人人重视行风建设、主动参与评议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好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
    三、组织领导
    学院实行院领导“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系和各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日常工作由纪委、监审处负责协调督导。
   四、评议重点
    1、依法办学的情况。主要是对照《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依照法规建校、办学、办班和开展教学管理活动。
    2、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收费行为的情况。包括有无中介机构参加招生、发布虚假招生广告和违规招生的问题;有无违反收费规定自立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费用,强制学生统一购买保险、教辅材料、报刊杂志等接受有偿服务的问题。
    3、师德师风建设和廉洁治校的情况。包括办学指导思想是否端正,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是否有力,有无治学不严谨、教学不认真导致教学质量不高,对学生缺乏关怀甚至体罚、歧视、侮辱学生,向家长、管理对象或提供商品和劳务的对象索要、收受礼品、钱物等问题。
    4、学院民主管理的状况。主要是看学院管理是否公开、透明,尤其是学院的财务管理、招生管理、物资采购、基建工程的招标是否公开。
    五、评议方法和步骤
    评议工作坚持“综合治理、重点突破”方针,通过开展自查自纠、民主测评等方式,查找学院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摸清情况,剖析原因,有的放矢地进行整改,促进教育行风和校风的明显好转。
    民主评议行风和校风自2007年10月到2008年9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阶段(2007年10月—11月)
    (1)确定民主评议教育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
    (2)制定民主评议教育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
    (3)通过纪委、监审处网页、校园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民主评议教育行风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评议内容和要求。
    (4)在党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大会上,由党委领导进行开展民主评议教育行风工作的宣讲动员。
    2、自查自纠阶段(2007年12月—2008年4月)
    (1)安排教职工在政治学习时间内,由各教学系和部门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6.25”讲话和民主评议教育行风的有关材料,进一步明确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内容要求,提高思想认识。
    (2)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会、抽查抽检等形式进行师德师风和学风的摸底,并进行情况汇总。
    (3)与有关部门和个人交换意见,指出问题。
    3、评议整改阶段(2008年5月—2008年9月)
    (1)在学生中开展对教风、学风的民主测评活动。
    (2)对存在问题的部门和个人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部门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认真总结评议情况,正确运用评议结果。
    六、评估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院和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教育行风工作,加强对评议工作各阶段各环节的领导,确保民主评议教育行风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别是要明确民主评议教育行风工作和目前迎接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在目标上的一致性,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
    2、注重实效,搞好两个结合
    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要求,开展好民主评议教育行风工作;要结合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的目标要求,开展好民主评议教育行风工作。
    3、正确运用评议结果
    把民主评议教育行风工作作为促进学院实现党委提出的“三步走”发展战略的有力措施,运用好民主评议教育行风的结果,促进学院各方面工作的健康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社会主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