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
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照《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川纪综〔2016〕203号)和中共四川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的要求和安排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专项整治党员、干部以各种名义各种形式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金、狠刹党员、干部收送礼金歪风,筑牢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
二、工作部署及要求
(一)集中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召开党总支、党支部等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省纪委《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统一撤销廉政账户的通知》《四川理工学院关于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及处置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的危害、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约束。
(二)做好承诺表率。全校党员、干部填写《党员、干部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书》,以党总支为单位将教职工党员、干部的承诺书交到学校纪委办公室,学生党员的承诺书交于各党总支。承诺书上交时间为10月10日前。校领导的承诺书由学校纪委径送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如实报告登记。全校党员、干部要严格对照相关文件规定,全面检查2014年12月底中央巡视整改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后违规收送礼金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如实报告,其中,校领导向省纪委八室报告,其他党员、干部向学校纪委报告,报告时间为11月1日前。学校纪委要按《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统一撤销廉政账户的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四川省党员、干部上交礼金登记表》,将所收现金通过计财处上缴国库,并严格按有关规定对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进行处理。
(四)从重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学校纪委要认真梳理信访举报、案件线索,及时受理调查,对不如实报告,或顶风违纪、继续违规收送礼金的,经调查属实,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分。对查处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学校开展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由学校纪委负责起草,经学校党委主要负责人审阅后,在11月20日前报教育厅纪检组。
附件:
1. 党员、干部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书
2. 学习资料目录
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8日